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,它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,也是各种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的重要证明。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、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保存,其中包含了毕业生的个人学习材料、成绩单、入党志愿书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。在毕业后,学校会将个人档案转交给就业单位,就业单位会在个人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,形成人事档案。
个人档案的重要性体现在它对于个人发展和工作调动等方面的影响。在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时,会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查。此外,在职称评审、考资格证、工龄认定、社保办理、住房补贴发放、入党、办理退休等方面,个人档案也都会被需要。因此,个人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个人来说至关重要。
然而,有时个人档案可能会被私自拆封,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。档案的拆封和封条的贴合只有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进行操作,个人是没有权限拆封的。如果个人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,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。但是,对于已经拆封的档案袋,重贴封条并不容易。因为档案中的文件是否被更换、是否有文件缺失等都需要进行核查。如果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,那么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,确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无涂改,并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和盖章,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被拆封后存在文件丢失的情况,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,如果无法补齐原件,就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,然后进行审核、密封和盖章。
在毕业后,个人档案的去向也是非常重要的。根据规定,档案是严禁个人自行携带转递的。毕业生的个人档案需要及时转递给就业单位或就业创业地,这样才能保证个人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。具体的转递方式是根据个人就业情况来决定。如果毕业生就业于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就业,个人档案会被转递至相应的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。如果毕业生就业于非公单位、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,个人档案会被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。对于暂未就业的毕业生,个人档案可根据个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。
尽管有明确的规定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存在违规将档案交给本人,让其自行携带的情况。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,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,如实说明情况,或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,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归档,保护好个人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。
总之,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。它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重要凭证,也是各种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使用的重要证明。在个人档案被拆封或需查询时,需要找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进行操作。对于已经拆封的档案,需要进行核查和审核,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。个人档案应按规定及时转递给就业单位或就业创业地,严禁自行携带转递。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,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,完善手续进行归档,保护好个人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