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个人档案丢失的补办过程,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个人档案的重要性。个人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,包含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,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。毕业后,高校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,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,形成人事档案。个人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,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。无论是工作调动、考研、公务员招考,还是职称评审、考资格证、工龄认定、社保办理、住房补贴发放、入党、办理退休等,都需要用到个人档案。
如果个人档案被私自拆开了封条,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首先,个人不能私自持有档案,更不能私自拆开档案袋的封条。当事人如果需要查询相关档案,也需由档案管理人员操作进行拆、封。如果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,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。然而,对已经拆开的档案袋重贴封条并不容易,因为档案里的内容有没有更换、文件是否缺失都需要进行核查。如果个人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,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,确认档案材料真实、无涂改,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、盖章,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,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,如果无法补齐原件,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,然后审核、密封、盖章。
在毕业后,个人档案会转递给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。高校要及时将学生档案归入学生档案,按规定有序转递。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。到非公单位就业、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,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。暂未就业的,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。
虽然国家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却存在部分地方和学校将档案交给本人,让其自行携带的情况。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,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,如实说明情况,或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,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归档,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档案。
因此,在档案丢失的情况下,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:首先,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,确认档案材料真实、无涂改,并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、盖章;其次,如果发现档案中有材料丢失,需要联系相关单位补办缺失的原件或出具补充证明;最后,及时将档案交由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归档,保护个人档案的完整和安全。
综上所述,个人档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。如果个人档案丢失,需要及时采取补办措施。通过联系原毕业院校审核档案、补办缺失的原件或出具补充证明,并将档案交由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归档,可以确保个人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。个人应该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档案,不私自持有档案,更不私自拆开档案袋的封条,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