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通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,规范我校招生工作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、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》、本招生章程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及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全名: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
办学类型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(私立)
办学层次:专科
第四条 学校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业教育园区
第五条 学院介绍: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中国教育部备案,纳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,具有独立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历和资格。位于昆明市杨林职业教育园区的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,占地393.58亩,建筑面积262387.6平方米。现代教学楼、图书馆、写字楼、实验室、会堂、多功能活动室、标准化的田径场和篮球场、学生宿舍、学校医院、食堂、完善的物流服务区等功能齐全,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全方位的保障。学院秉承“外事世界,语言世界”的办学特色,突出专业化、国际化,为学生提供就业和继续深造的途径。
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目标
第六条 招生目标:
高职院校:往届高中和三校毕业生(中专、职高、技校毕业生)应参加2021年高考,成绩将根据教育厅正式备案。
艺术考生:参加2021年高考和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统一考试,成绩根据教育厅正式备案,根据文化和专业总成绩进行选拔。
第七条 各省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计划,在相关省(市、区)分专业招生总数及相关表明。
第三章 颁发毕业证书
第八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,学生完成培训计划标准的课程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标准。